一、学校简介
山东司法警官类院校是山东省唯一一所警察类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1982年,前身为山东省法律学校,2006年升格为职业学院,2009年被中央政法委、中组部、司法部等15部委确定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2016年被省教育厅批准为“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院校,2018年被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人社部、司法部等国家六部门确定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定向招录院校,2019年被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为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先后加挂山东司法行政学院、山东律师学院、山东省委党校省司法厅分校牌子。学院现有燕山、明水两个校区,占地550亩。建校30多年来,尤其是升格转型为警察类院校以来,学院始终坚持“政治建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文化塑校、科学治校”的办学理念,坚持警务化管理育人模式,实行学历教育与干部教育培训一体运行的办学体制,形成了“法警并举、文武兼备,专本套读、提高层次,便捷入警、服务行业,教育培训、一体运行”四大办学特色。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5、所有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均须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山东省成人高考实行网上报名,考生要按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约8月下旬),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k.gov.cn),按照报名流程,填写报名信息,并于8月底或9月初到当地教育局进行信息确认,网上支付报名费。
三、考试
(一)考试时间
全国成人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时间一般为10月下旬,具体时间以省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二)入学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对应考试科目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执行。
四、录取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生,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
五、学习与毕业
(一)学习年限和形式
1、学习年限:两年半
2、学习形式:函授
3、授课方式、时间及地点:采用面授和网络课程相结合的授课方式;上课时间为周末及寒暑假(具体安排以入学后课表为准);上课地点为山东司法警官类院校燕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二环东路6997号)。
(二)毕业
凡经省招生考试院批准录取为我校的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由山东司法警官类院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六、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已在教育部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备案,具体以当年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数据为准。
七、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参照鲁价费发〔2013〕93号文,每人2000元/学年,教材费自理。如上级主管部门有新的文件精神,按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