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如下
1、考生要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自10月5日起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建议考生自10月5日起无特殊情况不要离鲁。10月12日前考生需要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保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为绿色,无需向考点出示。
2、考生需要如实填写《健康承诺书》,在参加考试进入考点时,将《健康承诺书》交考点工作人员,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
3、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认病例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考前21天从高风险等级地区回鲁的、考前14天从中风险等级地区回鲁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考前有发热(体温≥37.3℃)或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状的考生,务必前往本人考试所在市定点医疗机构作核酸检测。考生入场时主动向考点说明情况,并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4、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的考生,需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37.3℃,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5、考试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笔试考试过程中,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非低风险地区或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6、考生应排队有序入场和离场,尽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